今日起全市集中治理“三乱”行为,严格处罚、纠正陋习 随地吐痰 一次罚款20元 从今(7月20)日开始,我市将全面拉开“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理“三乱”工作。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执法局等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将针对乱吐、乱扔、乱倒的“三乱”行为,全面实施处罚、教育,并建章立制,保持常态。 驾驶员“三乱” 三种处罚方式 7月20日起,对机动车驾驶员的“三乱”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对向车外抛撒物品的驾驶员罚款150元,或扣分2分,或教育执勤;对乘车人的“三乱”行为由城管执法部门罚款50元,或教育执勤。 车辆抛撒滴漏 最高罚款3000元 公安交管部门、城管执法部门和交通运管部门对沿途抛撒滴漏车辆和脏车入城进行联合执法,交通运管部门对“三超”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进行处罚。对沿途抛撒滴漏车辆行为,由交通管理部门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脏车入城行为,由城管执法部门对驾驶员罚款100元。 记者从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了解到,为切实做好“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理“三乱”工作,市城区重点街道和区域实行市直机关单位包街责任制。对行人随地乱吐痰、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烟头,乱倒(堆放)垃圾、污水、建渣等行为进行劝导和监管,并处罚20元现金。对经营门面,对违法个人,罚款50元,对经营单位和经营者罚款500元。 (记者 邹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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