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推荐条件 1、积极关心和参与环境保护,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敬业奉献精神,事迹感人,在建设“绿色遂宁、健康遂宁、和谐遂宁、现代遂宁”,发展绿色经济系列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2、在保护环境、治理污染、节能减排等方面取得重大研究成果,环境效益、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显著,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纳的人员; 3、在我市环境宣传教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或长期从事环境教育工作并作出较大成绩的优秀教育工作者; 4、在经济、科技、新闻、文化等领域长期热心于环保事业,组织参加环境保护活动,积极传播生态文明理念,促进公众环境意识提高、环境质量改善有显著成就者; 5、努力学习并掌握环境保护知识,积极组织和开展环保科技、宣传等活动且成绩显著,在当地、同类型学校中有较大影响的青少年学生。 6、在日常生活中坚持环保理念,实践环保行为,以独特的环保魅力和高度的责任感树立环保生活榜样,其先进事迹对社会公众具有明显的带动、导向和示范作用的公民。 7、长期坚持从我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积极参与环保工作,积极支持、参与并推动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的开展,具有先进性和典型性的公民。 8、坚持环保节能生产,热心环保公益事业的企业家。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即可参加推荐。 六、推荐程序 1、2010年3月26日——2010年4月15日 各区(县)、园区,市直有关部门由牵头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按规定的名额数(推荐候选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报组委会办公室(市环保局宣传科);无牵头单位的市直部门,直接将推荐候选人的材料撰写后报组委会办公室。推荐材料务于2010年4月15日前报送。 2、2010年4月16日——5月15日 组委会办公室从推荐名单中审定60名优秀者,并将其资料在遂宁新闻网、新华网遂宁分频道、《遂宁日报》等媒体上进行展播,接受市民、网民等公众的评议,对提出异议的,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调查核实有关材料,写出书面调查报告报组委会,由组委会决定是否保留其候选者资格。 3、2010年5月16日——5月25日 组委会邀请环保专家及公众评委组成终评评审团,对展播后无异议的候选者,根据市民评议结果,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最终评定“2010‘绿色遂宁’杰出环保市民”的荣誉获得者。 4、2010年6月5日(世界环保日) 在6月5日“世界环保日”对“2010‘绿色遂宁’杰出环保市民”的获得者进行表彰。 七、推荐方式 1、“2010‘绿色遂宁’杰出环保市民”的候选者由单位、集体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产生; 2、从遂宁新闻网(www.snxw.com)、新华网遂宁分频道(www.snxhw.com.cn)下载并填写“2010‘绿色遂宁’杰出环保市民”推荐表,按要求整理撰写被推荐人的事迹材料; 3、市直属单位推荐的候选人,由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按要求填写“2010‘绿色遂宁’杰出环保市民”推荐表,整理撰写被推荐人的事迹材料,将推荐表和事迹材料于2010年4月15日之前报市环保局宣传科(电话:0825—2391007;传真:0825—2391005); 4、各区县单位推荐的候选人,由各区县环保局组织填写“2010‘绿色遂宁’杰出环保市民”推荐表,组织整理撰写被推荐人的事迹材料,并将推荐表和事迹材料于2010年4月15日之前统一报送市环保局宣传科。 5、个人自荐请登录遂宁新闻网(www.snxw.com)、新华网遂宁分频道(www.snxhw.com.cn)。在首页找到“2010‘绿色遂宁’杰出环保市民”推荐展播活动专题网页标志,点击进入,下载“推荐表”,按要求填写“推荐表”,然后将填写好的推荐表和事迹材料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 或传真至0825—2312551,陈俊良收。 八、奖励办法 此次活动将推荐出:“2010‘绿色遂宁’杰出环保市民”荣誉获得者20名。除了长期展播其先进事迹的精神奖励外,也给予一点物质奖励,其中: 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12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8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6名,各奖励人民币4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奖10名,各奖励价值200元的纪念品,颁发荣誉证书。 组织工作奖若干名,颁发荣誉奖牌。 三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