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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通报13家火锅店违规使用问题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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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0 13:34: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9日晚,四川省成都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召开关于金牛区谷丰香油坊非法加工、销售及13家火锅店违规使用“大丰香油”问题情况通报会。
    据成都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周容介绍,早在3月10日,成都市金牛区工商局、质监局便介入调查此事。她强调,谷丰香油坊所产的“大丰香油”不是潲水油、地沟油,而是非法加工成品油。
    据悉,谷丰香油坊通过从成都郫县原野实业有限公司购入食用玉米油,从山东省滕州市润隆香料有限公司购进食用香精,以食用香精代替芝麻油,经多次勾兑、掺和,加工成以假充真的“芝麻香油”。经成都市公安、质检、工商部门侦查,未发现与熬制“潲水油”有关的物品。
    成都市工商局、质监局认为,谷丰香油坊的行为已构成“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以假充真”、“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和“伪造、冒用他人生产许可证”的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对其行政处罚。
    据悉,此前涉嫌使用地沟油、潲水油的13家火锅店是老码头餐饮娱乐有限公司、邓毛肚火锅店、高新区忆香缘火锅店、川江号子餐饮发展有限工商玉林店、长顺店、香天下餐饮有限公司、容鼎香餐饮有限公司、老庄火锅店、辣元素餐饮管理公司、成都张老山火锅店、巴蜀大宅门火锅店、蜀九香SM店、新蜀九香餐饮有限公司紫荆店、成都市圆满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周容表示,这13家火锅店违规购买、使用了非法成品油,卫生部门将依据《食品安全法》,给予行政处罚。
    在通报会现场,成都市工商局公平交易执法局局长黄生表示,目前,他们对食品油生产厂家进行拉网式调查,4000余户生产厂家中有50余户未达到国家标准,其余均符合法律标准。“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大家,成都销售的食用油,大家可以放心使用。”他说。(鄢银婵)
编辑:王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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